除上述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兼职人员的兼职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作为工资薪金收入...
2020-09-27